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4月份危险废物信息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发布此信息,主要公示内容为:
2021年4月危险废物产生报表
敬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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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