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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晨会管理制度

来源:安全管理部 作者:综合部 2021-08-24
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安全晨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各项目、场站的日常安全管理水平,逐步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对现场安全隐患的掌控及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红线,时刻保持安全警惕性,达到各项目、场站“晨钟”效果。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而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日照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场站及各施工队伍。
第三章 组织方式
第三条 参与人员
公司各项目部安全晨会由项目经理组织主持,项目部所有人员均需参与,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各队伍、班组晨会由队伍队长或班组组长、安全员主持,相应队伍人员全体参加。
第四条 组织时间
项目、场站每天早饭前;各施工队伍早晨人员进入工地前。
第五条 实施地点
项目及场站会议室、办公室;队伍休息室或现场。
第六条 晨会内容
上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小结;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危险源变化及相关控制措施;各项安全工作的分工及部署;“一岗双责”的强调及要求;配合上级各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当天的安全生产工作及部署等工作。各施工队伍对个人安全防护进行要求;对上一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小结,并对个人遵纪及违章进行奖罚;对现场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进行口头交底;对危险隐患的控制措施进行贯彻和部署;落实全员安全当日口头或书面承诺。
第七条 存档管理
安全晨会开展情况由项目部、场站、各队伍安全员负责整理记录,要求留存纸质版晨会记录、晨会照片等资料并统一归档保存。
第四章 具体要求
第八条 各项目部、场站及队伍安全晨会在正常工作日都要及时组织。
第九条 在工程建设时期,每人每月参加安全晨会次数不得少于20次。
第十条 如有特殊原因未参加安全晨会,需在作业前知悉晨会内容,熟悉当日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晨会中必须明确现场技术员对其负责的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危险源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消除、整改责任,明确安全员对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责任。
第十二条 落实项目安全员晨会带班制度。要求各项目外业安全员对负责的相关队伍安全晨会具体组织开展,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施工队伍晨会进行参与带班宣讲,尤其是重要施工工序或重要时间节点必须带班。
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场站当天安全晨会内容必须明确交代给各参与施工的劳务队伍,并指定现场技术员对施工劳务队伍分班组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班组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包括本班组当日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对各施工队伍的晨会组织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把晨会组织情况作为队伍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并对考核情况按照项目、场站具体要求进行奖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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